同时对排污费实行差别收费政策

发布时间:2015-10-2 13:28:21   点击数:
同时对排污费实行差别收费政策

晨刊讯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肥东县从今年7月1日起,上调排污费征收标准

《通知》规定对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6元调整至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由每污染当量0.7元调整至1.4元;二氧化硫仍为每污染当量1.2元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合肥晚报老赵的微博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征收排污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韩永立 本刊记者 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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